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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中国商标
 
注册中国商标服务内容:
 
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:
(1)主体资格证明,即营业执照复印件(单位)或身份证复印件(个人)
(2)联系资料(联系人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邮编等)
(3)标图样8份,规格如名片大小(指定颜色的,需另加黑白稿二份)
(4)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分类及商品名称
(5)在申请书和委托书上加盖公章或签字(单位或个人)
 
中国商标设计须知:
  1、 凡需要商标设计的客户均须写出《商标设计要求》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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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说明
1。 填写申请书式时,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式上的注释或填写说明,按要求认真填写。
2。 根据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“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,应当打字或者印刷。”从2002年9月15日起,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必须打字或者印刷,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,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。
3。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相应的申请书式上输入相关内容,然后用70g的A4(210mm×297mm)纸张打印。如果一份申请书式是两页,请用正反面打印。
4。 由于申请书式是固定格式,请不要随意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。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,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。
5。 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所提交证件中的名称一致。申请人为企业的,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,但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、市、县名称的,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、市、县名称;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。
6。 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中的“类别”及“商品/服务项目”,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,参照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(尼斯分类)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来填写。
7。 未委托代理组织的,不需填写代理项目。所谓的“代理组织”是指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。
8。 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章戳。申请人是自然人的,应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申请书上签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