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:1.新办企业:
(1)注册资金:50万元以下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;
50万以上企业业务为批发的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, 100万以上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(以上均为实收资本)
(2)注册地址\经营地址证件齐全(房产、租房合同及相关证明 )
(3)会计人员必须有财政局统一颁发的会计证。
一般纳税人认定报送的材料:小规模需提供本年度的确切销售额
1.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
2.税务证书副本原件
4.法定代表人及会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暂住证复印件、会计证复印件
5.经营场地:租房合同原件、房产复印件、相关证明复印件、租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出租方红章,产权为个人的复印件每页签字
6.特批的:提供特行经营许可证
7 税务所需要的其他材料,
一般纳税人认定的体会
北京市每个区提供的资料都有所不同,主要以上面的资料为主。以来电咨询为准 自2004年7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改革以来,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是十分的麻烦而且难度很高。 但是绝大多数纳税主体做梦都想得到一个一般纳税人公司, 您在审批过程中有什么困难可以拨打打我们的咨询电话: 本公司近期将搬家,请大家尽量播打手机号码
公司电话:010- 522359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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